Q5
上帝的法律是甚麼 ? 上帝的法律是否單為以色列人設立 ?
1 、法律的功用 :
消極方面講 : 叫人知罪。(羅 2:20; 7:7 )
從積極方面講 : 叫人得福。(申 10:12 ,13; 申 28:1 - 14 )
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面前來。 (加 3:24 )
法律如一面鏡子照出人的污穢,只有基督的寶血才能除掉罪。
2 、法律的內容 :
法律的總綱 : 愛神,愛人兩大原則。(太 22:37 -40 )
聖經中的十誡 (出 20:3 - 17 ):
- 不 可 為 自 己 雕 刻 偶 像 , 也 不 可 作 甚 麼 形 像,彷 彿 上 天 、 下 地 、 和 地 底 下 、 水 中 的 百 物 , 不 可 跪 拜 那 些 像 , 也 不 可 事 奉 他,因 為 我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是 忌 邪 的 神 , 恨 我 的,我 必 追 討 他 的 罪 ,自 父 及 子,直 到 三 四 代 。愛 我 守 我 誡 命 的,我 必 向 他 們 發 慈 愛 , 直 到 千 代 。
3 、上帝的法律是否單為以色列人設立 ?
上帝的法律是為全人類設立的,任何人違背其中的條例也都是罪。
如果說法律單為以色列人設立,那麼世人違背了就不算為有罪,可是聖經說 :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上帝的榮耀。(羅 3:23 )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。(羅 3:10 )
耶穌降世為拯救普天下罪人,正因我們犯律法才需要救主,“違背律法就是罪”,可見那些認為上帝的法律是單為以色列人的,就等於否認自己的罪。
4 、信耶穌而不守誡命的人心裏有沒有真理 ?
人若說我認識他,卻不遵守他的誡命,便是說謊話的,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。(約壹 2:3 ,4 )
今日的基督教界中所以流傳著種種罪惡,正是因為人們忽略了這真理,上帝法律的本質和重要性,幾乎完全被人忘記了,人對法律的實質,永久性,和遵守的本分,所有錯誤的觀念造成了種種有關悔改和成聖的謬論,結果造成了降低教會中敬虔的標準,這就是現代宗教奮興缺乏上帝聖靈和能力的緣故。